5月31日下午,黑龙江林甸县中储粮直属库发生火灾,78个露天储粮囤、4.7万吨粮食过火。据悉,该粮库大量储备粮是露天堆放,整个粮库仅有1个消防水池和1个加水水鹤。黑龙江省消防部门6月3日公布了火灾原因和初步处理结果:大火系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9名责任人被控制。而在此前的5月27日,中央第一巡视组进驻中储粮总公司开展巡视工作。
2013年6月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6月3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中储粮的连营大火,似乎正成为了现成的反面教材。而因其与巡视组进驻时间在某种程度上的巧合,更是引来民众无限遐想。当然,依照惯例,真相的公布还有待时间。
观点一:中储粮明火已灭,暗火待查
惩戒事故责任人是应有之义,但假如事件止于对责任人的处理,无益于触及大火烧出的机制性问题。灭掉的只能是明火,而难以保证灰烬不再复燃。
黑龙江省消防部门6月3日公布“5·31”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原因和初步处理结果:大火系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9名责任人被控制。
自火灾发生以来,各种猜测、联想充斥舆论场。快速调查并公布火灾原因,有利于消除猜疑,还原事件真相。惩戒事故责任人是应有之义,但假如事件止于对责任人的处理,固然可以减弱公共关注,却无益于触及大火烧出的机制性问题。灭掉的只能是明火,而难以保证灰烬不再复燃。
许多疑问仍然待解:中央储备粮不得露天储存,为何不建临时粮库或交由代储库储存?为何夏粮收购尚未开始,这个粮库的储量就已超出设计容量一倍?配电箱何以轻易短路漏电并引发大面积过火?消防设施何以不完整配备?等等。
这些问题得不到回答,所谓“火灾纯属意外”的说法就难以令人信服。事实上,公然违反粮食储备制度,违反消防规定,不可能不是主观决策的结果。大火直接责任人被处理,不能代替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外部监管缺位、内控形同虚设之责。
回过头来看,大火并非中储粮系统第一次成为公共话题。此前,因市场最强势的粮食购销调存领头地位,和监管机制的失灵,已经有过不少教训。收购质量不够稳定、难以完全保证种粮户利益的事屡有发生。更有甚者,个别下属企业钻政策性收购销售补贴的漏洞,与系统外企业合谋虚报经营额,骗取国家补贴,还有个别下属企业借市场垄断权力,将授予地方企业代储库地位视为寻租良机,由此引发腐败大案。
对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大火进行过度解读,或许有失公正。但与此前业已曝光的系统内案件一样,这场大火足以当作又一次急迫警讯:中储粮系统不能再凭国企大旗而忘忧,处市场垄断高位而蹒跚。
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中储粮大火的善后,至少还有三件事要做。第一,是来自中储粮的事件说明。这是关注此事的公众应该了解的信息,目前仅有消防部门的说法,中储粮仍沉默不语,这并非最好的处理方式;第二,对系统内仍然存在的形形色色的“火灾”隐患进行彻查。内部自查,不需要立即给出答案。认认真真地将那些业已显现的机制性漏洞堵上,既是对公共利益最好的维护,也是对中储粮品牌形象最好的维护;第三,改革现有的经营方式,推动企业改革,扮演好宏观经济调节者的角色而非单纯的“粮商”角色。
“火烧连营”之后,中储粮理当展现出火烧眉毛的改革决心,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答案。
观点二:中储粮大火与巡视组进驻有关系吗?
中储粮直属粮库火灾与巡视组进驻本无关系,但舆论将二者联系到一起,反映了民众对中央巡视组的高期望值。
5月31日下午,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当地官方消息称,高温和大风使火情顺势蔓延,造成连营火灾。而在此前的5月27日,中央第一巡视组进驻中储粮总公司开展巡视工作。
很快,有网友就将中储粮直属库的“火烧连营”,与中央巡视组进驻中储粮“联系”起来。说什么因为巡视组进驻,中储粮下属单位意在以大火遮掩亏空,云云。尽管中储粮一再强调高温、大风的天气原因,但还是难以打消许多人的猜测。那么,二者之间果然有关系吗?潮涌的舆论背后,民众又有着怎样的焦灼与不安呢?
中储粮此次大火,确实让人意外,因为在消防监控上,中储粮有着严苛的机制。根据其内部规定,直属库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每个月至少一次对消防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对非重点区域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少于50%。此外,粮库消防部门还应该指派专人每天进行防火巡查。而且,储粮囤也都有严格的防火标准。
但如此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没有保证储粮百分之百的安全,说明中储粮在制度规章的执行上存在问题,对此,当然有必要检讨和追责。但仅依据一次“火烧连营”,以及时间节点上的前后相承,把火灾与中央巡视组进驻联系起来,目前看来站不住脚。
实际上,公众之所以产生类似的联想,与他们对于中央巡视组缺乏足够了解有关。
观点三:中储粮火灾:“风大”闪了舌头?
5月3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中储粮直属库发生火灾,78个露天储粮囤、4.7万吨粮食过火。据悉,这个国家级粮库大量储备粮是直接露天堆放在草围成的粮囤中,整个粮库只有一个消防水池和一个加水水鹤。粮库副主任罗洪权称,火灾也许是一种意外,因为风太大。(6月3日央视网)
一场大火,烧了粮库。重点消防单位偏偏出现重大消防事故,尽管原因未明,仍是令人浮想联翩。巧的是,火灾发生前的5月27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宣布进驻中储粮,表示将重点检查监督主要负责人在深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情况,着力发现问题。于是,网上就有一些不甚靠谱的猜测,甚至“将中储粮直属库的‘火烧连营’,与中央巡视组进驻中储粮‘联系’起来。说什么因为巡视组进驻,中储粮下属单位意在以大火遮掩亏空,云云”。这也许是《天下粮仓》看多了的“后遗症”。
传闻不可信,真相犹可追。但这种不当联想的背后,却显然有着某些客观的缘由:一方面,按照中储粮内部规定,其直属粮库的消防责任人每季度都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每个月至少一次对消防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对非重点区域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少于50%。此外,粮库消防部门还应该指派专人每天进行防火巡查,并做相关记录。但类似规定与国外相比,究竟是严苛还是宽松,需要一个可以评判的尺度。再说,规定与现实之间,还需要“执行力”为桥梁。出事了,搬条例是没有说服力的。另一方面,2010年以来,中储粮许昌直属库及其襄城分库、安阳直属库滑县分库、周口直属库相继发生多起贪污腐败事件,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今年5月份,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对中储粮2011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储粮总公司4家所属单位存在账外建库和投资企业等问题,造成少计资产11338.99万元。凡此种种,都指向中储粮运营管理中的疏漏。
在调查结论板上钉钉之前,核心疑问就是,火灾究竟是不可抗力还是人为疏忽——即便是不可抗力,受灾程度是否活该如此?粮库的说法是“意外”,且将这种“意外”归于“风大”。这说法引发网友强烈质疑:先有风还是先有火?即便风大道飓风的地步,粮库会无缘无故大火漫天?风大,容易闪了舌头。好在最新的消息是: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3日公布了“5•31”黑龙江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原因,系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火灾。随之而来的问题依然不少:一者,电箱短路本身是电力系统的原因还是可控、可预期的隐患?二者,引发火灾的电箱附近的“可燃的苇席和麻袋”为何要离电箱如此之近、这种火灾究竟有没有现实的警示意义?
弄清真相,是为究责。大火是天灾还是人祸、类似损失与隐患能否控制在制度执行力之内?这是在消防部门公布结论后亟待回应的命题。
观点四:中储粮火灾,起于忽微源于积弊
5月31日,黑龙江林甸县中储粮直属库发生火灾,78个露天储粮囤、4.7万吨粮食过火。据悉,该粮库大量储备粮是露天堆放,整个粮库仅有1个消防水池和1个加水水鹤。昨日,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了粮库火灾原因,系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火灾。(6月3日新华社)
粮库发生“连营火灾”,令人痛惜。据了解,中储粮库此前尚未有过“火灾史”,这系首次。骤然而至的大火,让民众颇觉蹊跷:粮库管理中,防险避灾是必修课,可这次火灾,却抖露了粗放的管理样式。
如果说,配电箱短路只是小概率事件,那管理失当则为火灾埋下伏笔。储备粮露天陈放,消防又存短板,隐患自然加剧。涉事官员称,因粮食存量远超过库存,粮库超负荷运载。在此情境下,消防力量未能扩容,于火灾高发期的酷暑,风险难免集聚。
祸患积于忽微,尽管火灾肇因并不必然指向“消防隐患”,可这些疏漏易成火灾引线。按照中储粮内部规定,消防责任人会对粮库进行严格的定期防火检查。它是否被无缝执行,亟待拷问。而今,包括粮库主任等多人因涉重大责任事故罪遭刑拘。在溯责问责下,相信管理者会引以为鉴。
颇堪寻味的是,“配电箱短路”等说法,难消公众疑窦,不少人还将其与《天下粮仓》中的“火龙烧仓”桥段联系起来——在他们看来,这场大火“来得不是时候”,恰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后。时间节点上的承继,引人遐想:莫非是有人在重拾“以大火掩盖亏空”的套路,来遮蔽真相?
平心而论,这站不住脚:既误读了巡视组“查作风”的职能,也缺乏细节佐证。但不可否认,这喷涌的质疑声,衬出粮库管理的积弊:正因粮库动辄被披露存在倒卖、亏空等内幕,才引发习惯性质疑。
中储粮火灾,明火易除,“暗火”却难消:它是个案,抑或乱象的“冰山一角”,现在仍难断言。若是暗流涌动,公众的负面联想也就难止。可以想见,要消弭公众的疑虑,还得以火灾为契机,纠察乱象,亡羊补牢,对接公众期望。
观点五:安全制度不能再旧瓶装新酒
6月2日,“事故大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大连石化公司一焦油储罐爆炸着火,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据中石油官网显示,该公司于6月1日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2011年,中石油大连石化就因“7·16”输油管道爆炸等4起事故,被国务院认定为责任事故,64名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
还不到三伏天,但这几天却很“火热”,大庆粮库着火,大连石化爆炸加大火,这让媒体新闻也很“火”,到处都是火字头的标题和火爆的压题照片,这样的“火热”,当然也让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很“上火”。但是,更令人感到无奈的是,大庆粮库的负责人在谈到事故原因时称,“风太大”。
而“事故大户”大连石化的发言人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一些与天气有关的说辞,已经被人说过了,总不能吃别人嚼过的馍吧。所以只能说:“从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全面推进HSE管理体系规范有效运行”——事前就这么说,而事后还这么说。
大连石化出了很多事,也因此走马灯似地处理并撤换了很多人,可谓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然而,这些“流水的兵”,并没有触动这块“铁打的营盘”,一切都是该火的时候就火,该爆的时候就爆。“流水的兵”们来的时候是旧瓶装新酒,而走的时候瓶子依旧,但酒也成旧的了。一个瓶子反复地装着新酒,也反复地将新酒变成旧酒,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瓶子”?
这个“瓶子”就是当前的安全制度环境,不幸的是这个瓶子还产生了“瓶颈”,而这个“瓶颈”是生在管理者的思想意识中,并且“瓶颈”已经全方位地阻碍着安全制度的更新提升。“安全生产月”这样的东西,好像是个新东西,但它的新似乎只表现在每年更新的日历上,而行动上的新意并没有与日历的更新同步进行;“安全生产月”里面的HSE管理体系也很新,但这样的新也只是新在了对外发言人的嘴上,新在了对内宣传的墙上,新在了无数安全会议的纪要上。
这些东西再新,如果瓶子还在,只要通过管理者思想中的那个“瓶颈”的时候,都会被高高在上地“隔空”处理,从而无法接上现实安全制度需要的地气。在这个意识的“瓶颈”之下,一切制度似乎都是用来付诸于形式和开会用的,只要会开到了、开足了,就是尽了执行安全制度的全部责任,至于是否完全落实,会后就没人追究了,有个漂亮的会议纪要已经足够。所以说,大连石化爆炸事故频发,并不是因为实体的安全制度不够用、不够新,而是管理者意识里存在的“瓶颈”无法使实体安全制度完全落实。
在被“瓶颈”卡住的安全制度中,还有多少爆炸可能重来?难道安全生产制度这样的刚性制度,只能通过一次次的大火才能“百炼成钢”?(文章来源于——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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