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是日常烹饪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不仅能够给菜品提色增香,还是膳食中重要的营养素,为人体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
一批次菜籽油质量不达标被通报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4期),在对2大类食品81批次样品进行抽检中,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标称安徽华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郑州蚂蚁合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四级菜籽油(5升/桶,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因质量指标不达标被通报。该批次菜籽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8mg/kg,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溶剂残留量是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中常见的一项强制性质量指标,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同时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的大小。
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作为委托方,蚂蚁商联品控负责人叶艳笑向《中国食品安全网》表示,蚂蚁商联收到消息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安徽华安进行沟通核实,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排查。
中国食品安全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情况。
安徽华安产品质量问题引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安徽华安食品有限公司是国家级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加工企业、全国芝麻油加工十强企业、全国食用植物油加工50强、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旗下主导产品“鸡笼山”、“老榨坊”、“家壹味”牌系列芝麻油是安徽省名牌产品、绿色食品,安徽省著名商标。
据安徽华安食品官网信息显示,其为包括生鲜传奇、冠超市、永辉超市在内的多家零售企业做OEM代工。
《中国食品安全网》查阅资料发现,2020年12月安徽华安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一批次纯芝麻香油(规格450ml/瓶、商标:家壹味、生产日期:20200326),油酸、亚油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守住底线才能赢得信任
值得关注的是,食用油质量不达标并非个案,仅今年已发生多起。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处理了一例食品安全典型案件,一商行销售的菜籽清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经检验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要求。
经查该批次食用油为成都一油脂公司生产的定制产品,共计30桶,全部销往该商行。已售出10桶,其余20桶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封。
该油脂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被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蚂蚁商联作为零售生态组织,自2017年成立以来,其成员企业遍布28个省、市、自治区,旗下自有品牌SKU超1400个,产品覆盖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酒饮等多个品类。
蚂蚁商联的高速发展与其“代工模式”不无关系,而“代工模式”下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的风险更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食品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只有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承担好社会责任,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让消费者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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