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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监局通报 金元豆食用油、调味辣椒油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1-2-18
    

2月上旬,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金元豆食用油、调味辣椒油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被责令停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查,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销售的金元豆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年5月5日),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


2020年10月26日,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该公司购进该批次金元豆食用植物调和油共24瓶,于2020年10月26日启动召回,向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针对上述情况,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进行整改,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保证索证索票,核对好进货清单,进货时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产品合格相关证明,做好进度把关,对产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保证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保证真诚服务,确保安全第一。


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辣椒油3%(批号:20201005)和调味油葱香油P-Y1002(20200902),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合格。


2020年11月25日,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同日,该公司启动召回上述批次产品,截至11月28日,共召回0g。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问题。因生产上述批次产品所使用的原料为厦门市湖里区泓瑞粮油加工厂生产的“兴鹭一级大豆油(投料批次:20200920,送检批次2020110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测值达0.47mg/kg,存在超标情况。


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和调味油葱香油P-Y1002(20200902),也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合格。


经调查,涉及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投料原料及包装物抽样送检均未检测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因留样原料较少无法检测,所送样品均为该厂家不同批次产品,所以无法确认该产品指标超标具体原因,但因指标出现可能性较大的会在植物油里面,所以怀疑是投料的植物油所致。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将该上述2批次不合格产品封存,暂停生产该2种产品;将有问题原料厂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永不合作;加强进货查验管理制度,严格把控进货来源,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规定;涉及该指标的植物油原料今后企业将每年自行送检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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