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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协助老板制作火锅老油,厨师被判!
2020-10-23
    

去重庆火锅店吃的火锅底料里,加有别人吃过的餐厨垃圾提炼的 " 老油 "。很不幸的是,这种 " 老油 " 还被店里再次回收、提炼,卖给下一批食客。


在遵义市播州区,一家重庆火锅店正以这样的方法,将含有致癌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火锅,卖给上万人食用。


日前,记者从遵义市中院了解到,经中院终审,这家火锅店老板、股东、厨师等人分别因犯罪被判刑,法院还判处他们承担23万元赔偿,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提炼火锅老油被发现


2018 年 9 月,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播州区熊某重庆老火锅店厨房里,有两个不锈钢大桶中装着吃剩的餐厨垃圾。


不锈钢桶装垃圾并无不妥,但奇怪的是,这两个桶正在加热,似乎在提炼什么。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原来,这家老火锅店正在从顾客吃剩的残羹冷炙中,提炼所谓的 " 火锅老油 " 回收利用,卖给顾客!


因涉嫌违法,该店被相关部门查处。


后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鉴定,在该火锅店的牛油中,检测出过氧化值 0.9mmol、总砷 0.011mg、铅 0.0866mg、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1.12mg。


检测报告注明:过氧化值可以破坏细胞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体重减轻等,对心血管病、肿瘤等有促进作用;砷是致癌物质,铅是对人体危害极大的重金属,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系有毒化学品,对人体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有致畸作用。


根据火锅店台账,自 2017 年 12 月 2 日至 2018 年 9 月 3 日,共有 14018 人在该店就餐,就餐消费 3980 单。因涉嫌犯罪,该店相关负责人被移交警方查处。


法院判决多人获刑并赔偿


且不得从事食品生产行业


经调查,2017 年 11 月 17 日,案发火锅店负责人汪某在遵义市播州区注册个体工商户播州区熊某重庆老火锅店,同年 12 月 12 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火锅店由汪某、祝某出资,后吸收王某某,肖某、李某某、张某某为隐名股东。


火锅店开业后,由汪某传授,厨师廖某某、丁某某、李某某等人操作,采取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过滤、脱水、高温熬制等方法加工食用油,再添加至火锅汤料中销售给顾客食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 1 年 4 个月,并处罚金 11000 元;祝某有期徒刑 1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 10000 元;另 7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10 个月至 6 个月不等刑期。


法院还判决上述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3 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


此外,播州区检察院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 3 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被告播州区熊某重庆老火锅店、汪某等人,赔偿 237897 元,缴入遵义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并在遵义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厨师被判不得从事食品生产行业


国内尚属首次


从以上案件中不难看出,现在,有关部门对火锅回收油是越抓越严了。


今年7月,在知名火锅店“小龙坎”被爆出使用火锅回收油的案件中,也没有出现厨师被判不得从事食品生产行业的,只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罚款。


据报道,苏某涛是陕西榆林榆阳区“小龙坎老火锅店”的法人,苏某飞负责店里采购工作,另外几人苏某强、刘某月、冯某明在火锅店做厨师。


2017年5月,苏某涛为获取大量不法利益,指使采购和厨师在火锅店厨房内用油水分离器,将顾客就餐后的火锅锅底分离出来的废弃油脂高温加热后,加入辅料制作成红油(又叫火锅老油、回收油、地沟油),负责配锅的厨师将加工好的红油制作成火锅锅底后,向顾客销售。


就这样,“制作地沟油”的行为持续到2017年年中,刘某月、冯某明相继辞职。


而在此后一年多,苏某涛继续指使苏某飞、苏某强使用上述方法,加工地沟油1981.5公斤,并加工成火锅锅底向顾客销售。


后来,苏某涛等人被当地警方抓获,犯罪行为也被披露。


最终,榆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涛等5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苏某涛系该店实际经营者,指使其他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导地位,系主犯;苏某飞、冯某明等四人受苏某涛指使实施犯罪,参与生产、销售地沟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 判处苏某涛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


● 判处苏某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


● 判处苏某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 判处刘某月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判处冯某明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结 语


此次案件,也为厨师们敲响了警钟。


如今,制作火锅老油已被政府视为等同于制作地沟油,而刑罚也从一开始的只判处老板,到现在连同厨师一起判罚。


因此,食品安全重于天,厨师朋友们一定要在这个方面提高意识,以免踩到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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