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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5批次食用油检出不合格
2020-5-28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五期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该局近期对部分食品小作坊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糕点,豆制品共8大类食品,实物质量抽检22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10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13批次。

5批次食用油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食用油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次样品检出苯并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

在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下寺村忠实利人榨油坊抽检的葵花籽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19/10/6)、

在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中梁村于成粮油加工厂抽检的葵花籽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19/10/31)、

在奇台县老奇台镇国瑞油坊抽检的葵花籽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19/10/27)、

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向日葵榨油坊抽检的胡麻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批号:2019年12月5日)。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不得超过10μg/kg。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在特克斯县千房榨油房抽检的千房菜籽油(规格型号:2L/桶生产日期/批号:2019.12.14)。

溶剂残留常见于采用浸出法加工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中,《GB/T 1536-2004 菜籽油》 中规定,浸出成品菜籽油一级、二级和压榨成品菜籽油中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三级、四级成品菜籽油溶剂残留量≤50mg/kg。其中,浸出油一级、二级和压榨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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