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市场监管局食用油抽检:2批次花生油不合格 |
2019-11-12 |
2019年11月11日,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期)》。其中,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
具体情况如下:
1、高州市石仔岭美滴油行生产的花生油(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19年9月9日)检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T 1534-2017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化州市南盛超香油行生产的花生油(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19年9月18日)检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T 1534-2017(压榨成品花生油 二级)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茂名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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