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麻籽油开发利用的价值 亚麻籽油的国标
亚麻籽油又称“胡麻油”,是以亚麻籽为原料制取的油脂。
2019年6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8235-2019《亚麻籽油》标准,代替GB/T 8235-2008,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了亚麻籽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签和标识、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适用于亚麻籽原油和成品亚麻籽油,亚麻籽原油的质量指标仅适用于原油的贸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T 5527 动植物油脂 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 553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 5534 动植物油脂 皂化值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54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亚麻籽油 flaxseed oil
胡麻油,以亚麻籽为原料制取的油脂。
3.2 亚麻籽原油 crude flaxseed oil
采用压榨、浸出等方式从亚麻籽中获得的油脂,符合本标准原油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直接食用的亚麻籽油。
3.3 成品亚麻籽油 finished product of flaxseed oil
由亚麻籽或亚麻籽原油加工制成,符合本标准成品油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供食用的油品。
4 分 类
亚麻籽油分为亚麻籽原油和成品亚麻籽油两类。
5 质量要求
5.1 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亚麻籽油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见表1。
5.2 质量指标
5.2.1 亚麻籽原油质量指标
亚麻籽原油质量指标见表2。
5.2.2 成品亚麻籽油质量指标
成品亚麻籽油质量指标见表3。
5.3 食品安全要求
按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规定执行。
注:如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4 其他
亚麻籽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6 检验方法
6.1 折光指数检验:按GB/T 5527(动植物油脂 折光指数的测定)执行。
6.2 相对密度检验:按GB/T 5526(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执行。
6.3 碘值检验:按GB/T 5532(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执行
6.4 皂化值检验:按GB/T 5534(动植物油脂 皂化值的测定)执行。
6.5 脂肪酸组成检验:按GB 5009.1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执行。
6.6 透明度、气味、滋味检验:按GB/T 5525(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6.7 色泽检验:按GB/T 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执行。
6.8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检验:按GB 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执行。
6.9 不溶性杂质含量检验:按GB/T 15688(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执行。
6.10 酸价检验:按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一般规则
按照GB/T 5490(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执行。
7.2 扦样
按照GB/T 5524(动植物油脂 扦样)执行。
7.3 出厂检验
7.3.1 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3.2 按5.2(质量指标)规定的项目检验。
7.4 型式检验
7.4.1 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监督管理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7.4.2 按第5章(质量要求)规定检验。当检测结果与表1规定不符合时,可用生产该批产品的亚麻籽原料进行检验,并佐证。
7.5 判定规则
有一项不符合表2(亚麻籽原油质量指标)、表3(成品亚麻籽油质量指标)规定值时,即判定为不符合该等级产品。
8 标签和标识
8.1 应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国家有关规定。
8.2 产品名称标识为“亚麻籽油”或“胡麻油”。
9 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
9.1 包装
9.1.1 应符合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9.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规定。
9.2 储存
应储存在卫生、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尤其要避开有异常气味的物品。
9.3 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应符合GB/T 3035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要求。
9.4 销售
亚麻籽油在零售终端不得脱离原包装散装销售。
延伸阅读
Extended reading
亚麻籽油开发利用的价值
亚麻籽是一年生草本植物亚麻所结的棕色种子,其含油量因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一般在40%左右。亚麻籽油中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高达90%,其中50%为α-亚麻酸——必须脂肪酸。这种脂肪酸是维系人类脑进化的重要物质,它具有增强智力、提高记忆力、保证视力、抑制血压、改善睡眠、预防心肌梗死和脑栓塞、降低血脂及促进胰岛素分泌的功效,还具有延长降糖效果、抑制并发症等生理功能。
α-亚麻酸在体内代谢历程的终端将形成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它们都是被公认的保健食品。
同亚油酸一样,α-亚麻酸对人体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体摄入这两种脂肪酸应达到一定的比例,即亚油酸:亚麻酸≤(4-6):1。
我国亚麻籽主产于华北、西北一带,以甘肃、内蒙古、新疆、山西、河北、宁夏等地产量为多,约占全国产量的90%。由于亚麻籽油中富含α-亚麻酸,所以是我国重要的特种油料资源。
由于亚麻籽油中含有丰富的α-亚麻酸,其多为不饱和脂肪酸,容易发生氧化。因此,在选购亚麻籽油时可优选小瓶装,并保存在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放置于冰箱内贮存更佳。
亚麻籽油宜生食,可用于凉拌或调汤,欧洲的消费者习惯于将亚麻籽油滴入酸奶中一同食用。需要注意的是,不建议用亚麻籽油来煎炸食物,若用于炒菜,则低温入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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