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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如何读懂预包装食用油标签
2019-6-2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如何读懂预包装食用油标签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 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是其中的一种。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食用 和贮存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食用植物油种类繁多

食用植物油是以食用植物油 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油脂。生活中常见的如大豆油、 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食用 植物调和油等。

二、产品标签应仔细阅读

我国对预包装食用植物油的 标签有严格规定。在选购时,可 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看名称 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 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如花生油,就是以花生为油料生产的植物油,菜籽油就是以菜籽为油料 生产的植物油。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 应统一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 调和油不能以其中某成分来命名, 如“橄榄调和油”、“亚麻籽调和油” 就不正确,还应在标签上注明各种 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此外,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 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 进行明显、醒目的标示。对我国 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 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 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 “非转基因”字样。

(二)看配料表 配料表在标签中以“配料”或“配 料表”为引导词,并标明各种配料。 如单一品种“花生油”产品, 在其配料表中标出“花生油”。再 如“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在配 料表或邻近部位会标示该产品使用 的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食用植 物调和油通常有以下几种标示方法: 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添加比例 为 5:3:2;大豆油(50 克 /100 克)、 玉米油(30 克 /100 克)、菜籽油 (20 克 /100 克);大豆油(50%)、玉米油(30%)、菜籽油(20%)。 以上三种标示均说明该产品是由大 豆油、玉米油和菜籽油按 5:3:2 的比 例调制而成,即每 100 毫升产品含 50 毫升大豆油、30 毫升玉米油和 20 毫升菜籽油。

(三)看营养成分表 我国规定必须在营养成分表中 标识的内容有能量、蛋白质、脂肪、 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 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若对除上述内容之外的其他营 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 能声称时,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 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 若使用了营养强化剂,应标示强化 后油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若生产 过程中使用氢化或部分氢化油脂, 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四)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 贮存条件 保质期是食用植物油在标签指 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产品品质的期 限。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三 者关系密切。建议选择生产日期距购 买时间较近、处于保质期内的产品, 并关注产品所要求的贮存条件。

(五)其它可选择了解的信息

1. 净含量。可以用于估计在保 质期内能否吃完,或比较食用植物 油的性价比。

2. 生产者和经销者信息。包括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 系方式等。根据生产者实际情况, 还可能包括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 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进口食用植 物油一般不会标示生产者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而会标示原产国 国名或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 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 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 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

4. 生产商可自愿选择标注的内容。对于食用植物调和油,有些生 产商在标签中标示其中大于 2% 脂 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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