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告2批次食用油抽检不合格 |
2019-1-17 |
2019年1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据通告,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9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0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是花生油、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玉米油、芝麻油、食用动物油脂及食用油脂制品。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136批次,覆盖21个生产省份的67家(生产)企业。其中,抽检花生油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抽检芝麻油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苯并[a]芘。抽检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91批次,玉米油18批次,食用动物油脂6批次,食用油脂制品3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一、贵阳云惠万家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盐务街店销售的标称贵州长顺八妹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熊八妹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新华南北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含山县香辣福调味品厂生产的纯芝麻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通告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防控措施、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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