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抽检食用油:盛家口明平调味品厂芝麻调和油不合格 |
2018-12-11 |
2018年12月10日,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5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20类食品279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3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菜籽油、调和油、大豆油等。抽检依据是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B/T 10292 《食用调和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和县盛家口明平调味品厂生产的芝麻调和油(生产日期:2018-10-2),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检出值为“48.4 μg/kg”,标准规定为“≤ 10 μg/kg”,检验机构为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含山县、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采取了下架封存、限期整改等措施。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购买食品时,如有问题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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