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不合格食用油1批次 |
2018-10-24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不合格食用油1批次
10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5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4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是花生油、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用动物油脂、玉米油、芝麻油及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193批次,覆盖22个生产省份的102家生产企业。
其中:
1.抽检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95批次,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
2.抽检花生油16批次,玉米油13批次,芝麻油16批次,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45批次,食用动物油脂8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西宁市城东区星之光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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