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4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转基因食用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
公告称,食用油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注。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负责。
此外,食用油的名称应当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实属性。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当使用该种食用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当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的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公告提到,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另外,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如实记录采购、使用的植物油料(包括植物原油)的品种和数量,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公告还称,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公告表示,自2018年12月21日起,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植物油料(包括植物原油)采购记录、生产记录、财务记录。发现标签不符合规定、记录造假、投料和成品物料不平衡的,要依法进行处罚。所有案件的行政处罚既要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也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情况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
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类的健康有害?现在没有明确结论。世界上多数国家对转基因技术,特别是转基因食品持慎重态度,很多国家专门为转基因食品建立了管理制度。大多数专家对转基因食品持乐观态度,专家们认为,转基因标志和产品的安全性并无联系。给转基因食品贴上标志,是对大众知情权的尊重,并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农业部等组织强制要求,从今年5月1日开始,在我国生产销售的食用大豆油、菜籽油必须标明原料大豆、油菜是否是转基因产品。如果原料为进口的,还需要注明它的原产国。
不过许多消费者不知道啥叫转基因,也不清楚这项规定的内容,他们购买食用油就认准某品牌,以价廉物美为首要考虑因素。有9成以上的消费者对转基因食用油没有注意过,近半数的消费者表示不会让小孩吃转基因食品。大家普遍关心的是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
转基因油安全吗?
国内目前所销售的大豆、油菜籽食用油大多是转基因食用油,不含有转基因标志的食用油市场上非常少,价格也要比转基因食用油高出许多。目前,转基因大豆主要来自南美的阿根廷、美国等国家,我国转基因作物累计种植面积超过200万公顷,但只占转基因食品产量的3%。由于国产大豆产量低,生产成本要比转基因大豆高20%,好多生产食用油厂家都选择转基因大豆。
凡是允许在中国销售的转基因食品,都要通过国家农业部转基因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相关检验机构的严格评审、检测,已经通过安全性评价的转基因食品,由国家农业部颁发安全合格证书后,方能投入进行食品加工。从营养安全的角度讲,目前还没有发现转基因食品不利于人体健康的证据,也没有出现因此引发的食品安全纠纷。
不论如何,国家的强制规定使消费者有了知情权和选择权,他们可以选择花高价购买那些非转基因的大豆、花生、橄榄、葵花籽、玉米等生产的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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