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2018年6月27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富宁双富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产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精炼、灌装车间没有干手、消毒设施,洗手设施为手动式。不符合GB14881中5.1.5条款关于个人卫生设施的要求。
(二)原辅料库防鼠设施不完备,生产车间防蝇纱网破损、人员可随意打开,灌装车间无防鼠板。不符合GB14881中GB14881中6.4.2条款关于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进货查验
(一)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过期,食品添加剂贮存间潮湿。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关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要求;不符合GB14881中7.3.3条款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二)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未记录供货商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期限保存记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设备、设施未定期保养,保养期限不明确。不符合GB14881中5.2.3条款关于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的要求。
四、产品检验
留样产品无定期观察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五、贮存及交付控制
出库记录不完整、部分产品出库未记录,销售台账记录不全、未记录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要求。
六、从业人员管理
(一)未查到生产负责人培训考核记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不符合GB14881中12.3条款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
(二)生产操作人员健康证过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关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的要求。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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