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满目的食用油,能通过外包装分辨哪些是转基因,哪些是非转基因吗?当然能,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但是总是有一些企业,或是偷梁换柱,或是模糊标识,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通报了一系列处罚,福建旺龙顺粮油食品因用转基因大豆油冒充非转基因产品,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福建吉农食品因虚假标称非转基因,共被罚款183万余元。
转基因冒充非转基因 旺龙顺粮油被罚百万元
福建旺龙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嫌将转基因大豆油标示成非转因产品,今年4月被央视曝光。6月15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对该公司的查处结果,没收涉案的食用调和油3086瓶,罚没款共计102.52万元。
4月1日,据央视报道,福建旺龙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橄榄核桃和橄榄原香的两款调和油在外包装上都印有“非转基因”字样。然而,在这些产品的配料表中,大豆油含量占到90%以上,原料产地来自美国。
福建旺龙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号称是当地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据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20年来专业生产加工各种食用调和油,每年产值3亿多元,是福建省名牌产品。
报道中,该公司销售负责人也承认,这种大豆油是转基因产品,因此这种标识着非转基因的调和食用油实际上是转基因产品。
同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机构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涉案食用调和油中所使用的原料大豆油和菜籽油均为转基因原料加工而成,但该公司却未按规定显著标示。
据媒体报道,自2017年6月15日起,福建旺龙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旺龙顺橄榄、核桃调和油等10批次的涉案食用调和油货值共计11.39万元。而早在2017年3月,该企业曾因违法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等原因的食品,被福建省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6月21日,绿松鼠多次联系福建旺龙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未果。
虚假标称非转基因 福建另两油企被罚数十万元
在央视同期曝光的食用油中,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一款福工坊牌初榨橄榄调和油,配料表中标示,玉米油含量95%,橄榄油含量5%。报道中,据这家厂的负责人承认,企业通过大量添加廉价的转基因大豆油降低成本,但是为了好卖又不惜谎称采用价格相对较高的玉米油。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罗定发称:“我们标玉米油95%,把大豆油省略掉,就是提高竞争力,卖的有噱头。”
5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对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查处结果,依法没收该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油并罚款48.16万元。
同时,曝光的福建吉农食品有限公司后经福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2种不同规格合计40箱的班仑橄榄玉米调和油使用的原料油属于转基因产品,却未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该公司生产的还有2种不同规格合计170箱的 “莫兰蒂”橄榄调和油以及规格为5升/瓶20箱的“康艾美”橄榄调和油使用的原料油属于转基因产品,却在外包转上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6月6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福建吉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用调和油案处理结果,没收该公司相关批次食用油并处罚款32.35万元。
食用油企未显著标示并非个案
绿松鼠不完全梳理发现,自2016年至今,食用油企因未显著标称为转基因食品的相关处罚已有多起。
2016年12月,据武汉媒体报道,一市民购买了600瓶某品牌的食用调和油,发现仅在产品标签侧面配料表标有“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该市民认为,不符合按照须显著标示“转基因”的相关规定,厂家有欺骗消费者之嫌,遂提起诉讼要求厂家及超市共同全额退还货款2.39万余元,并十倍赔偿23.9万余元。后经法院调解,该市民获一次性补偿3万元。
2016年12月,据长沙媒体报道,经长沙市食药监局查处,湖南以仁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天下纯正菜籽油”及“合天下菜籽调和油”两种产品未按要求标示“转基因食品”,被责令停止销售。
2017年12月,据天津媒体报道,天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进口葵花籽油进行标签检验时发现,该批葵花籽油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有“非转基因”字样,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当即扣留了该批货物,待进一步处理。
律师:“显著标示”应标注在消费者易见位置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解释,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中的“显著标示”是指应该在消费者容易看到的地方进行标注,明确告知该产品属于转基因食品,这样消费者可以进行自我选择,是购买还是不购买。若未进行明确标示,即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相关监管部门可进行行政处罚。而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同时,廖建勋表示,若一些企业故意将转基因食品标注为非转基因食品,那就构成了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假一赔十”的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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