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食品不合格通告:噜吽浓香花生油不合格 |
2018-6-8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食品不合格通告:噜吽浓香花生油不合格
6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8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方便食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糕点2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酒类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5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蜂产品34批次,水果制品3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食用油产品情况如下:
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新意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噜吽浓香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54.9μ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20μg/kg)高出1.7倍。初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复检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河北、吉林、江苏、福建、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北京、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等(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上海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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