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药监局食用油抽检:有机花生油不合格 |
2018-6-8 |
河南省食药监局食用油抽检:有机花生油不合格
6月6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酒类、糖果制品、豆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保健食品13大类食品8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7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
一、不合格食用油产品情况
京东自营的标称上海泉素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有机花生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32.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南阳、长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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