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江苏省粮食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支持采用国内粮源开展品牌创建,鼓励企业积极争创“中国好粮油”标准产品和省级以上粮油品牌,探索创建省域公共粮油品牌。对江苏省域范围内新增的“中国好粮油”产品和国家级粮油品牌,每个奖励50万元;对新增的省级粮油品牌,每个奖励20万元。同一企业奖补品牌、产品总数不超过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