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药监管局食用油抽检:12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11月20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近期组织抽检的饮料、餐饮食品共600批次抽检情况,其中抽检合格样品588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产品具体为:
(一) 武威市凉州区惠丰超市今朝店销售的标称甘肃生平永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武小镇葵花籽油,酸值(KOH)检出值为1.5mg/g,标准规定为≤1.0mg/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 永昌县盛源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丹县绿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分装),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0.6 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 临泽县百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张掖市甘州区万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香源榨油厂)生产的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7.4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 甘肃新乐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大厦店销售的标称张掖市天霖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蹄胡麻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34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 民乐县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夏吴忠市国海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胡麻油,酸值(KOH)检出值为1.5mg/g,标准规定为≤1.0mg/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六) 山丹县嘉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金福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蹄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9.6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苯并[a]芘检出值为37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 山丹县意加意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金福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压榨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8.0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八) 山丹县新乐超市北街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山丹馬場丹马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8.1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九) 山丹县意加意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金福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压榨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8.2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 金塔县白师粮油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宁夏玉林洋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酸值(KOH)检出值为1.7mg/g,标准规定为≤1.0mg/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标称武山县远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纯香胡麻油,酸值(KOH)检出值为3.6mg/g,标准规定为≤1.0mg/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轻轻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标称会宁县创佳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状元楼亚麻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25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轻轻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酒泉、张掖、武威、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生产企业所在地张掖、武威、白银、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向外省生产企业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食药监局发移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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